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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公布7起违法广告 联联周边游上榜

2024-11-24 22:01:19      点击:431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刘铭)日前,川成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7起违法广告。布起榜记者注意到,违法联联周边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联联周边游成都站”,广告存在大量“*元抢原价*元”的联联宣传内容,被认定为虚假广告,周边罚款20万元。游上

  最近,川成成都市市场监管系统全力推进广告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布起榜对全市广播、违法电视、广告报纸、联联互联网、周边户外等载体发布的游上商业广告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川成对违法广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此次公布的7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联联周边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成商集团春熙路茂业百货分公司违法广告案;成都武侯怡脂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四川中航福隆节能环保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成都利华德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成都科瑞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成都市忆鸿鑫果业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联联周边游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联联周边游成都站”是一款成都本地生活服务类产品的销售平台,平台内商品以“爆品抢购”的方式售卖,所售商品均限时、限量抢购。其在大量商品标题及正文页面中使用如“69.9元抢原价119.8元川贰幺冷吃系列4钟口味……”等“*元抢原价*元”的宣传内容,构成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虚假广告。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罚款20万元。

  在成商集团春熙路茂业百货分公司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商场内的“康莉”和“SENDA”专柜促销广告中,使用包含五颗五角星的红旗插在天安门城楼的画面,属于在广告中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一)项的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罚款20万元。

责任编辑: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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